第六章 千古一帝-《历史遗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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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千古一帝

    大帝是对历史上一些政绩斐然、武功卓绝的伟大君主的赞美称号。

    日本有明治大帝,印度有阿输迦大帝,波斯有阿拔斯大帝,巴比伦有汉谟拉比大帝,罗马有君士坦丁大帝,普鲁士有腓特烈大帝,俄罗斯有彼得大帝,法国有拿破仑大帝,马其顿有亚历山大大帝,埃及有拉美西斯大帝。

    中国有祖龙大帝秦始皇、汉武大帝刘彻、光武大帝刘秀、隋文大帝杨坚、贞观大帝李世民、洪武大帝朱元璋、康熙大帝玄烨。

    当然,中国足球界还有李毅大帝,除独门绝技“蚌埠回旋”外,口技也绝佳,一句“天亮了”曾点亮中国足球界半边天,其粉丝团更是创造了“屌丝”这一蕴意无边的流行词。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连李毅都称帝了,为何一个为解决文明冲突,不惜将自己的民族融入一个被征服的民族,从而使中国避免了像

    罗马帝国那样长久分裂、国与文化俱灭的命运的一代雄主,居然在历史学家那里没有获得一个大帝的称号?

    自永嘉之乱以来,匈奴、鲜卑、羌、氐、羯等胡族均叱咤北中国缔造过王朝,各族与汉人之间都曾有过合作或者说是相互利用。然而,民族隔阂的鸿沟是难以逾越的,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何雄才大略的大秦天王苻坚用毕生心血统一的北中国,仅仅维持了不到十年即宣告解体。

    怎样才能使中国做到真正的统一?把异族都消灭只剩一个单一民族吗?这显然是天方夜谈,北中国打打杀杀了几百年,谁也不能彻底灭了谁。打打杀杀带不来太平盛世,只能带来灾难。

    怎么办?

    办法只有一个:统一一种主流的意识形态,让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几个民族共同去认可、遵循这种意识形态,继而逐渐融合为一个民族以消除隔阂,这样,方能建立天下一统的太平盛世。

    北中国有个年轻的帝王就深刻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就是魏孝文帝拓跋宏。

    拓跋宏是纯正的鲜卑人,兴起于大兴安岭山脉的鲜卑游牧文明在中国显然谈不上有先进的意识形态,因此,在主流意识形态方面,拓跋宏选择了汉人的方子—儒学。

    与刘渊、石虎等人胡汉分治政策不同的是,拓跋宏选择的是全盘汉化、彻底汉化,甘愿背着令自己本民族消亡的骂名,而换来一个天下一统的太平盛世。大!壮!

    拓跋宏汉化的思想,应该是来源于祖母冯太后的言传身教。祖孙二人联手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汉化改革—太和改制。太和改制,怎么改?

    一.政治方面

    1.改革官制:依照魏晋体例,设置三师、三公、尚书、中书、四征、四镇和九卿等中央的文武官吏。地方上设刺史,郡设太守,县设县令。

    相比县以上行政机构,乱世之下的基层组织建设才是重中之重。基层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其时,北魏的基层是个什么状态?

    五胡入华时,居于北方的豪强大地主多聚族而居,设坞壁自保,豢养奴仆,收拢流民,自给自足。这些豪强地主就是宗主。北魏建立后,顺势任命这些豪强坞主们为宗主,行使地方行政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宗主督护制。

    宗主督护制最大的缺陷是:国家在征收税收、劳役时,宗主们为了个人私利而隐匿人口,造成国家赋役征发在数额、轻重方面的不均,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长此以往,宗主势力做大,会削弱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影响力。

    如何解决?冯太后的情人、李世民大帝的先祖李冲,提出了一个极佳的建议---实行三长制。

    三长制,即按照汉制,对北魏基层进行管制。五家为一邻,设一邻长(村民小组长);五邻为一里,设一邻长(村长);五里为一党,设一党长(乡长)。

    三长由本地守法又有德望和办事能力的人担任,负责检查户口,催征赋役,管理生产,维护治安。作为回报,三长可免除家中一至二人的官役(脱产)。这样,宗主督护制造成的诸多社会问题迎刃而解。

    2.对官员工资实行俸禄制,即定期发工资。

    不要以为中国历代以来的公务员都有工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北魏开国以来,各级官吏连俸禄都没有。国家不发工资,公务员怎么生活?平时靠贪污,战争中靠抢劫和皇帝赏赐。

    这在战乱年代值得理解,如今北魏已在中原地区确立统治地位,战争减少,战时掠夺的机会有限,各级官吏就只好“适度”腐败,毫无顾忌地盘剥、搜刮民脂民膏。长此以往,这自然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484年6月,冯太后仿效两汉魏晋旧制,下达了“班俸禄”诏书。规定官员定期发工资。定期领取工资后谁再敢贪污,那么对不起,大牢或刀斧伺候。

    俸禄制刚开始施行时,遭到一些宗室大臣的强烈抵制。定期发工资还不好?可见当时政坛腐败所获利益之巨、危害之大。

    这些贪污犯们的抵制,都被冯太后强力弹压下去。北魏吏治由此大为改观。

    二.经济方面

    转方式、调结构,实行均田令。

    五胡十六国时代,政权更迭频繁,不可能有什么像样成型的土地制度。北魏初期,拓跋族刚刚入主中原之始,拓跋部落本来处于氏族经济中,他们习惯在族内实行“分土定居”政策,而汉族地区的土地制度,仍是承袭魏晋时的大土地所有制,由此而产生了一些社会矛盾。

    譬如,北魏初期,华北及中原地区由于长期战乱,土地荒芜,人口大量逃亡。一些未曾南逃的农民,因租调徭役负担重,故他们自己宁愿到大地主打短工、长工谋生,荫庇于世家大族,于是,出现了30家、50家为一户,甚至一宗近万室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危害?严重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为何?

    因为,当时是按户征收赋役的。

    另外,北魏在北中国站稳脚跟后,社会安定,很多以前南逃的农民纷纷重返家园。而回来一看,其原有土地往往已被别人耕种,由此即产生很多地权纠纷,影响了社会稳定。另外,大家不断在官府扯皮打官司,也耽误了农耕。

    于是,土地改革迫在眉睫,而中国历史上最周密、最严谨、最有效、影响力最大的土地法令就此诞生了。

    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政府颁布了《均田令》,正式开始推行均田制这一土地制度。所谓均田制,是指国家对无主荒田以政府的名义定时、按人口分授给农民。具体是:

    1.分口粮田,保证吃的。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无主荒地40亩,女子20亩,称为露田。这种田只能种植谷物,种人吃的东西,保证口粮和军粮。

    想多分行不?可以,但你的符合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拥有耕牛。也不是所有的牛都能多分,而是得4岁以上的牛才行(原来牛也有民事权利年龄),每头牛受露田30亩。你攒上100头牛分上它三千田直接晋级成大地主行不?不行,一户限4头,也就是最多多分120亩。

    二是拥有奴婢,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分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看样人比畜生确实值钱。

    这种露田不仅使用受限制,交易也受限制,即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满60岁或死亡,还田给官府。

    2.分经济作物田,保证用的。

    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20亩。这种田限3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故后又称“永业田”。在不宜种桑的地区怎么办?男子每人另授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

    3.分宅基地,保证住的。

    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一般每3口一亩,奴婢5口一亩,大宅大院想想都美。宅基地也属世业,可以继承。

    4.限制人口流动,保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

    地狭的地方,居民可以向空荒地区迁徙受田;地广的地方,居民不许无故迁徙,但在一定条件下可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

    5.及时回收土地,重新分配。

    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6.公务员有分田福利。

    各级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不同,授给不同数额的公田,称为职分田。但这种田不同于永业田,离职时应移交给后任官。

    光分给你田地肯定不行,你得交提留、交农业税,还得出义务工—徭役,称为租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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