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封与殷遗民-《傅斯年说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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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我所著《古代中国与民族》一书中之一章也。是书经始于五年以前,至民国二十年夏,写成者将三分之二矣。日本寇辽东,心乱如焚,中辍者数月。以后公私事纷至,继以大病,至今三年,未能杀青,惭何如之!此章大约写于十九年冬,或二十年春,与其他数章于二十年十二月持以求正于胡适之先生。适之先生谬为称许,嘱以送刊于北大《国学季刊》。余以此文所论多待充实,逡巡未果。今春适之先生已于同一道路上作成丰伟之论文,此文更若爝火之宜息矣。而适之先生勉以同时刊行,俾读者有所参考。今从其命,并志同声之欣悦焉。

    二十三年六月

    商朝以一个六百年的朝代,数千里的大国,在其亡国前不久帝乙时,犹是一个强有兵力的组织,而初亡之后,王子禄父等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反抗周人,何以到周朝天下事大定后,封建者除区区二三百里之宋,四围以诸姬环之,以外,竟不闻商朝遗民尚保存何部落,何以亡得那么干净呢?那些殷商遗民,除以‘顽’而迁雒邑者外,运命是怎么样呢?据《逸同书·世俘篇》:“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磿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果然照这样子“憝”下去,再加以周公成王之“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真可以把殷遗民“憝’完。不过那时候的农业还不曾到铁器深耕的时代,所以绝对没有这么许多人可“憝”,可以“馘磿”,所以这话竟无辩探的价值,只是战国人的一种幻想而已。且佶屈聱牙的《周诰》上明明记载周人对殷遗是用一种相当的怀柔政策,而近发见之白懋父敦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器)记“王命伯懋父以殷八征东夷”。然则周初东征的部队中当不少有范文虎、留梦炎、洪承畴、吴三桂一流的汉奸。周人以这样一个“臣妾之”之政策,固速成其王业,而殷民借此亦可延其不尊荣之生存。《左传》定四年记周以殷遗民作东封,其说如下: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民,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父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阕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可见鲁卫之国为殷遗民之国,晋为夏遗民之国,这里说得清清楚楚。所谓“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者,尤显然是一种殖民地政策,虽取其统治权,而仍其旧来礼俗,故曰“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这话的绝对信实更有其他确证。现分述鲁卫齐三国之情形如下。

    鲁 《春秋》及《左传》有所谓“亳社”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亳社”屡见于《春秋经》,以那样一个简略的二百四十年间之“断烂朝报”,所记皆是戎祀会盟之大事,而“亳社”独占一位置,则“亳社”在鲁之重要可知。且《春秋》记“亳社(《公羊传》作蒲社)灾”在哀四年,去殷商之亡已六百余年,已与现在去南宋之亡差不多。(共和前无确切之纪年,姑据《通鉴外纪》,自武王元年至哀四年为631年。宋亡于祥兴二年〔1279〕,去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凡六百五十二年。相差甚微。)“亳社”在殷亡国后六百余年犹有作用,是甚可注意之事实。且《左传》所记“亳社”中有两事尤关重要。哀七,“以邾子益来献于亳社”,杜云,“以其亡国与殷同”。此真谬说。邾于殷为东夷,此等献俘,当与宋襄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一样,周人谄殷鬼而已。又定六年:“阳虎又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这真清清楚楚指示我们:鲁之统治者是周人,而鲁之国民是殷人。殷亡六七百年后之情形尚如此,则西周时周人在鲁不过仅是少数的统治者,犹钦察汗金骑之于俄罗斯诸部,当更无疑问。

    说到这里,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当附带着说。孔子所代表之儒家,其地理的及人众的位置在何处,可以借此推求。以儒家在中国文化进展上的重要,而早年儒教的史料仅仅《论语》《檀弓》《孟子》《荀子》几篇,使我们对于这个宗派的来源不明了,颇是一件可惜的事。孙星衍重修之《孔子集语》,材料虽多,几乎皆不可用。《论语》与《檀弓》在语言上有一件特征,即吾我尔汝之分别颇显:此为胡适之先生之重要发现(《庄子·齐物》等篇亦然)。《檀弓》与《论语》既为一系,且看《檀弓》中孔子自居殷人之说于《论语》有证否。

    〔《檀弓》〕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顽,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这话在《论语》上虽不曾重见(《檀弓》中有几段与《论语》同的),然《论语》《檀弓》两书所记孔子对于殷周两代之一视同仁态度是全然一样的。

    《论语》行夏之时,乘殷之格,服周之冕,乐则韶舞。

    殷因于夏利,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周监于二代,郁郁平文哉!吾从周。

    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檀弓》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悫,吾从周。”

    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此外《檀弓》篇中记三代异制而折衷之说甚多,不备录)。

    这些话都看出孔子对于殷周一视同仁,殷为胜国,周为王朝,却毫无宗周之意。所谓从周,正以其“后王灿然”之故,不曾有他意。再看孔子是否有矢忠于周室之心。

    《论语》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阳货》章。又同章:佛肸召,子欲往。)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这话直然要继衰周而造四代。虽许多事要以周为师,却绝不以周为宗。公羊家义所谓“故宋”者,证以《论语》,当是儒家之本原主义。然则孔子之请讨弑君,只是欲维持当时的社会秩序,孔子之称管仲,只是称他曾经救了文明,免其沉沦,所有“丕显文武”一类精神的话语,不曾说过一句,而明说“其或继周者”(曾国藩一辈人传檄讨太平天国,只是护持儒教与传统之文明,无一句护持满洲。颇与此类)。又孔子但是自比于老彭,老彭是殷人,又称师挚,亦殷人,称高宗不冠以殷商字样,直曰“书曰”。称殷三仁,尤有余音绕梁之趣,颇可使人疑其有“故国旧墟”“王孙芳草”之感。此皆出于最可信的关于孔子之史料,而这些史料统计起来是这样,则孔子儒家与殷商有一种密切之关系,可以晓然。

    尤有可以证成此说者,即三年之丧之制。如谓此制为周之通制,则《左传》《国语》所记周人之制毫无此痕迹。孟子鼓动滕文公行三年之丧,而滕国卿大夫说:“吾先君莫之行,吾宗国鲁先君亦莫之行也。”这话清清楚楚证明三年之丧非周礼。然而《论语》上记孔子曰:“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话怎讲?孔子之天下,大约即是齐鲁宋卫,不能甚大,可以“登太山而小天下”为证。然若如“改制托古”者之论,此话非删之便须讳之,实在不是办法。惟一可以解释此困难者,即三年之丧,在东国,在民间,有相当之通行性,盖殷之遗礼,而非周之制度。当时的“君子(即统治者),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阶级则渊源有自,齐以殷政者也。试看关于大孝,三年之丧,及丧后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太甲、高宗、孝已,皆是殷人。而“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者三年”,全不见于周人之记载。说到这里,有《论语》一章,向来不得其解者,似可以解之:

    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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